美国领地
美国领地(英语:Territories of the United States),亦称美国属地或准州,是由美国联邦政府管理的次国家行政区划和附属领地。与美国的州和印第安人保留地不同,领地并不具备主权。各州拥有与联邦政府分离的主权,而经联邦政府承认的印第安人部族则以“从属的主权国家”身份享有有限的部落自治权。美国的领地则由国会通过《组织法》设立,并依照是否被合并和是否建立有组织政府加以分类。领地处于美国的主权范围之内,但在法律和行政适用上,它们既属于美国,却又不完全等同于美国本土。特别是未并入的领地,不被视为美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,《美国宪法》仅在部分范围内适用于这些地区。为了维护原住民的治理方式、土地所有权与文化,一些领地选择不通过《组织法》实现合并,从而保持自身的独特性。
目前,美国在加勒比海地区管理三个领地,在太平洋地区管理十一处领地。其中,美属萨摩亚、关岛、北马里亚纳群岛、波多黎各以及美属维尔京群岛是常住人口聚居的未合并领地,其余九处为无人定居的岛屿、环礁和礁石,而该九处中只有巴尔米拉环礁被归类为合并领地。此外,美国对巴霍努埃沃浅滩和塞拉尼拉浅滩提出主权声索,但实际上由哥伦比亚管辖。历史上,美国领地制度是为了管理新获得的土地而设立的,多数领地最终走向建州。最近一个由领地转为州的案例是夏威夷,它在1959年8月21日正式成为美国的一个州。
在政治与经济层面,美国领地的发展水准普遍低于本土与夏威夷。根据2012年的数据,领地的电信和基础设施普遍落后于美国大陆和夏威夷,贫困率也普遍高于各州。一些领地仍然保有集体或信托形式的土地所有制,继续使用原住民语言,并保持传统文化习俗。这些文化特征在全面纳入美国体系后可能难以延续,因此领地居民在与美国的关系上采取了不同的策略,有的倾向于更紧密地融入美国,有的则希望尽可能保持独立。虽然处于美国主权之下,这些领地的居民在政治权利上仍有局限。他们不能在美国总统选举中投票,在众议院也仅有无表决权的代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