热贡艺术
热贡艺术(藏语:རེབ་གོང་སྒྱུ་རྩལ,威利转写:reb gong sgyu rtsal)是主要流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青海省黄南藏族自治州同仁县(以隆务河谷中游为核心传衍中心)及周边区域的一种藏族、土族民间造型艺术。 “热贡”在藏语中意为“金色的谷地”,该地区因其独特的地理及文化边缘属性,孕育了别具一格的屯堡文化。 该艺术发端于公元13世纪(一说可追溯至10世纪),伴随藏传佛教“后弘期”的传入与隆务寺的兴盛而逐步发展形成。 其技艺源自西藏“曼唐派”唐卡绘画,在融入热贡地区后,结合了汉族绘画及其他地域的民间美术手法,最终孕育出独树一帜的艺术流派。
热贡艺术的表现形式丰富多样,主要涵盖唐卡、壁画、堆绣、雕塑(木雕、泥雕、石雕、铜塑)、沙画坛城、建筑彩绘、版画及酥油花等绘画造型门类。 其创作内容以藏传佛教教义、佛本生故事、藏族历史人物、神话传说、史诗为主,同时也囊括了藏医藏药、天文地理及部分世俗化、贴近传统生活的知识。 在艺术特征上,热贡艺术凭借精美的设计构图、艳丽的色彩运用和精细流畅的线条,展现出独特的审美观念,并依托独有的原材料,完成了对藏传佛教深奥教义的形象阐释。 艺人们常使用画布、矿物颜料、丝绸锦缎等工具,将制作出的彩绘唐卡、堆绣、雕塑等实物陈设于寺院、神庙或农牧民家中。
早期传统的热贡艺术主要在藏传佛教寺院内部创作与传承,直至1958年宗教改革后,随着大量佛徒还俗,该艺术才逐渐流向民间并广泛传播。 其核心创作群体分布在同仁县的五屯、年都乎、尕沙日、郭玛日等村落,且各村落技艺侧重点不同:五屯以绘画为主兼及雕塑堆绣,年都乎以堆绣为主兼事其他,尕沙日与郭玛日则以唐卡和壁画见长。 在传承模式上,历史上长期以师徒传承和父子传承为主,因旧时作品不追求署名,许多古代精品的师承关系仅能追溯至近代。 近年来,随着保护工作的推进,热贡艺术打破了“传内不传外、传僧不传俗、传男不传女”的旧有封闭观念,开始走向开放式传承,并在当地中小学、职业学校及高校中开设相关专业课程,形成了多渠道、多元化的传承格局。
热贡艺术在藏传佛教、民间美术及建筑艺术等领域具有极高的历史价值与艺术价值,被誉为“中国民族民间文化艺术宝库中一颗璀璨的明珠”和“青藏高原上一颗瑰丽的明珠”。 凭借其鲜明的民族性与地域性,该艺术于2006年5月被列入中国首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,随后于2009年10月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列入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。 2008年经批准设立热贡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,并于2019年底正式通过验收成为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