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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律博士

法律条款 0 浏览· 794 字 · 约 2 分钟· 1 小时前
法律博士是美、加等国的法学第一学位和专业学位,成为律师的必要条件。需大学毕业后在法学院修读三年,课程涵盖宪法、刑法等核心科目。各国对其学位认定不同,UNESCO将其视为ISCED 2011 level 7,等效于硕士学位。

法律博士(拉丁语:Juris Doctor,简称J.D.。英语:Doctor of Jurisprudence, Doctor of Law),又译为职业法律博士、法律专士、学士后法律士或法律职业博士,是除了法学学士(LLB)外另一个常见的法学第一学位(first degree)和专业学位(Professional degree),也是美国、加拿大等国家或地区成为律师的必要学位之一。
法律博士针对有志当律师、法官、检察官、美国法学教授的人员提供相关学理及实务的训练,既不同于法学硕士(Master of Laws,简称LL.M.),也不同于法学博士(Doctor of Juridical Science,简称SJD或JSD)。
在美国等国家或地区,要成为一名律师,学生通常需要在四年或三年制大学毕业取得学士学位后,在法学院进修专业教育,修业期满,取得职业法律博士学位。申请法学院一般需要具备大学学历以及法学院入学考试或GRE考试分数。
全职攻读法律博士学位要花费三年的时间。美国法律博士一年级的课程通常包括宪法、刑法、民事诉讼程序法、物权法、契约法、侵权行为法以及法律研究与写作,二年级和三年级则多为选修课程,例如刑事诉讼程序法、证据法、职业伦理、家事法、联邦所得税法、商业组织法以及遗嘱、信托及遗产法。
法律博士学位是唯一能够在美国所有的州别取得律师资格的学历。在美国大多数的州别,法律博士学位是参加律师资格考试、取得律师执照的必要条件。
不同国家对法律博士地位认定不同:韩国、香港、澳大利亚认定法律博士属于硕士,加拿大认定是学士后学士,美国则认定是专业博士(不同于学术博士),各国详细可看后续法律博士#各国地位章节。
联合国教育、科学及文化组织(UNESCO)制定的国际教育标准分类法多将各国的法律博士视为 ISCED 2011 level 7 (ISCED-P: 757 or 767),等效于硕士学位等级,例如美国、日本皆属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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